(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3.户籍在贵州省或持有效期内贵州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贵州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五年制高职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
4.在贵州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贵州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笔试与面试日程安排
笔试日程 |
类别/ 时间 |
上半年笔试:3月11日,下半年笔试:9月16日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00-15:00 |
下午16:00-18:00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101) |
保教知识与能力(102) |
—— |
小 学 |
综合素质(201)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301) |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中职文化课 |
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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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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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日程 |
上半年面试日期:2023年5月13日-14日。 下半年面试日期:2023年12月9日-10日。 注: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面试准考证》中标明。 |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的原则是( )。
A.勤俭节约 B.优先发展
C.就近入学 D.公平高效
注:查看解析请扫描上方二维码
(编辑:tianmaol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