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地点的公告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报名系统上公布,由考生自行浏览查询。
1、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作报名时审核验证使用,当场退还,收取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考生资格复审信息表》(登录招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6)如有外语、计算机过级者还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其他能证明报名者能力、业绩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一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9)在职人员(含合同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10)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11)个人简历一份。
2、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资格复审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而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排名依次递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12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4)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
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在省卫计委指导、监督下,由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卫计委网站和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报名招聘系统上公布。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应变能力、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系统和省卫计委网站上公示。
(五)综合技能考核:在省卫计委指导、监督下,由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组织实施
A类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综合技能考核,综合技能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综合技能考核的考核内容以报考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实际操作为主。综合技能考核60分以下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B类岗位不进行综合技能考核。
(六)总成绩计算
A类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技能考核成绩占10%计算;B类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技能考核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系统和省卫计委网站上公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8年12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待业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系统和省卫计委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卫计委和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省卫计委和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85287496监督电话:85259295
六、未定事宜,由省卫计委和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卫计委和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表: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2018年10月18日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