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行政级别和实行编制备案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2018年遵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5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由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55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遵义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历学位、专业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7日—2000年10月17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或具有职位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组织工作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遵义市第七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下,由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组织开展。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六楼人力资源部(以报名时具体指示标志为准)
地址:遵义市中华北路287号(遵义市中华路市民广场正对面,市内乘坐公交车到保健院站下车),联系电话0851-28273110。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遵义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资格要求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6张(报名表上贴1张,其余放入照片纸袋提交,同时在照片背面及纸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4.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