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遵义习水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56人)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有效激发公安队伍工作活力、优化辅警队伍建设,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习水公安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5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习水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热爱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管理。
4.报考年龄要求:
(1)岗位代码“0101、0102、0103、0201、0202”岗位年龄要求18-32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2003年9月1日前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依据。
(2)岗位代码“0301”岗位年龄在18-33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2003年9月1日前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依据。
(3)0201岗位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2003年9月1日前出生)。
5.学历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0201岗位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中专),但须在第一个合同期内(3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书遗失的可以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
6.身高要求:男性净身高1.68米及以上(含1.68米),女性净身高1.58米及以上(含1.58米)。
7.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
(6)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有纹身者;
(11)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或其他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加分条件
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但同一事项不能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逾期未办理加分审查手续的,不予以加分。
(1)退役军人加1分;
(2)获得县级以上治安积极分子称号或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加1分;
(3)大专毕业警校生加1分,警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加2分;
(4)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加2分;
(5)警犬训导岗有相应工作2年以上经验的加2分,4年以上经验加3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将加分事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中。经招聘领导小组复核,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佐证材料未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或报名结束逾期申报的一律视为无加分项不予加分,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sglshr.com/index.php)报名。
2.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8日8:30至2021年9月1日20:00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填报后不能改报。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考生按照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习水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白底背景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及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需上传退伍证)、加分相关佐证资料上传至报名网站内;
(3)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报考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报考习水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8:30至9月2日20:00
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习水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留存,供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加分审查确认等环节使用。
(三)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不含网站信息费),于2021年8月29日9:00至9月3日20: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成功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获得考试资格,应在2021年9月7日8:00至2021年9月11日8:00期间,登录网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打印准考证而不是审核表)。逾期未打印或打印错误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此准考证将作为本次招聘各环节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建议打印多份备用),准考证遗失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考试
(一)笔试
报考岗位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暂定2021年9月11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
2.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3.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考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查内容包括身高测量和资料审核,身高测量由现场医务人员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身高测量合格的,进入资料审核环节。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笔试的考生,在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后,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如未达到3:1比例的,未达到比例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考生所在考场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90%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习水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退伍证、资格证、获奖证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5)申请加分人员须提供加分确认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
3.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人数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现场资格复审),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习水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体测项目: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1)男子组项目:4×10米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取最高成绩计分;1000米跑单次确定成绩计分;(2)女子组项目:4×10米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取最高成绩计分;800米跑单次确定成绩计分。(具体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计分);
4.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体能测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体能测试按相对应测试标准计分;
6.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20%计入总成绩;
7.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报考人员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8.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未达标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体能测试人员按笔试(含加分)+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有通过体能测试人员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面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面试方式及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若出现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低于2:1比例的,最低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考场平均分90%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均保留两位小数按相应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体能成绩×2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体能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体检事项
1.体检必须在习水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由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需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4.体检时间将通过“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报考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习水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查有不符合本《简章》第三条“招聘条件”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结论为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以及未能按规定提供人事档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习水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由招聘办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习水县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习水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岗位进行调配。
十、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
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为准,层级晋升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二)管理
用人单位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省、市、县相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因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请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自行购买佩戴口罩并提供14天行程码,未佩戴者不得进入报名点及考场,在招聘整个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通过“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关注招聘动态;
(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十二、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在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报考人员有异议或有举报的,均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三)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均须携带相应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应自行关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中招聘相关信息,如因个人未关注导致未及时参加考试项目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六)本招聘简章由习水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确定。
咨询电话:0851—22617307(习水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851—2261731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
1.习水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习水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习水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
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编辑:zhangfang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