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有力推进红花岗公安工作深入开展,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2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分配;
5.符合职位学历要求,具备胜任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9月17日;
7.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行政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6.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hg.pzhl.net)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7日16:00。
3.报名相关要求: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考生报名信息。
如实填写《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白底背景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17日。
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能够联系。
5.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于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8日16: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报名表留存,供现场资格复审、加分审查确认等环节使用。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还需缴纳11元意外伤害保险费,该费用在参加体能测试前现场缴纳。
网上缴费结束后,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布。职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得调整职位。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在公布取消职位计划后三日内书面向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报名成功人员及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申请改报成功人员不予退费。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成功缴费的人员,根据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发布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组织
考试程序按照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笔试顺序组织。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笔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即报名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电子凭证、机动车驾驶证及居民户口簿等均不得作为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面试考场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方式:在指定地点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4.测量身高、体重:
(1)报考职位代码(03、15、16、17、18、19、20、21)职位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测量身高。
(2)报考职位代码(05、22、23、24、25)职位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测量身高和体重,且实际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能低于标准体重15%。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3)身高、体重测量由医务人员实施。身高、体重合格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其他环节;身高、体重不合格的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
5.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电子凭证、机动车驾驶证及居民户口簿等均不得作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1份;
(5)申请加分人员须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1份;提供加分确认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考生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空缺人数按各职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复审合格人员主动放弃后续环节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职位,该职位取消。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六)加分
1.加分政策。
加分在现场资格复审时一并进行,所加分数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近五年(2016年1月1日-2021年8月24日)内,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个人嘉奖、先进个人的,每次加0.5分。
(2)退伍军人获优秀士兵或个人嘉奖的,每次加0.5分;获个人三等功的,每次加1分;获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每次加2分。
(3)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加2分。
(4)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二级英雄模范民警子女加3分。
(5)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考10、11、12、13、14职位的,2020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平时考核中被评为“好”3次、4次、5次、6次的,分别加0.5分、1分、1.5分、2分。
(6)退伍军人报考22职位的,加2分。
(7)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07、08职位的,加2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现场资格复审时一并申请进行加分审查,加分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加分。
(七)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
(1)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2)25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试项目:400米军事障碍。
4.体能测试成绩计算:
(1)01、02、03、04、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3、24职位男性考生体能测试成绩=(4×10米往返跑)×50%+(男子1000米跑)×50%。
(2)01、02、04、05、07、08、10、12、13、22职位女性考生体能测试成绩=(4×10米往返跑)×50%+(女子800米跑)×50%。
(3)25职位体能测试成绩=400米军事障碍×100%。
5.体能测试要求:
(1)体能测试按照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执行(详见附件5)。
(2)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年龄分组时间以2021年9月17日为年龄分组依据。
(3)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电子凭证、机动车驾驶证及居民户口簿等均不得作为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4)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考生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的,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将不计算总成绩,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笔试
1.笔试对象: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考试内容: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5.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电子凭证、机动车驾驶证及居民户口簿等均不得作为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6.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九)总成绩计算
01-24职位总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成绩×20%+笔试成绩×40%+加分。
25职位总成绩=面试成绩×30%+体能成绩×50%+笔试成绩×20%+加分。
面试、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阶段成绩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示。
(十)体检
1.体检对象:面试、体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其中,25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及费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和贵州省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人民警察(公安)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递补人选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示。
(十二)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1.公示。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按照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备案,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过程中,如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确定聘用为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后,在签订的第一个合同期满内,学历未提升至大专及以上的,将解除聘用。
3.待遇及管理。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红花岗区现有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标准执行,纳入红花岗区财政预算保障。按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聘用合同等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电子凭证、机动车驾驶证及居民户口簿等均不得作为有效证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五)在招聘过程中,考生有异议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六)疫情防控。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查验贵州健康码、行程码。因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七)若考试前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时间及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相关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六、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
18892404733 18311000320
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1-27759871
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8424848
红花岗区纪委区监委
附件:
1.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4.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5.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u4t6TzPGfu0cWej2kp88g
(编辑:liy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