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名注意事项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教育部发布的新旧专业对照表中对应的原专业可视为新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专业要求一般为一级学科,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如注明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目录见附件。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或者专业名称相似或相近的,并且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商议决定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专业要求的应在报名期间(不含最后一天)向遵义市人社局备案后发布补充公告。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提交有关信息、资料报名,视为考生本人报名。
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取消。若考生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资格,即使因资格审查人员把关不严,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仍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职位、专业技术职务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的职位不受3:1比例受限),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职位通过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可以发放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核发。已经报考且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到遵义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六楼)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过程接受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遵义市第七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8日下午。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在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遵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准考证》由招聘单位进行核发。进入面试人员请于2018年11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遵义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
面试于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开始,进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须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规定时间要求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否则取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标注信息。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未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由遵义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遵义市第七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可结合招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情景模拟、说课、实验操作等不同形式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详见公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主考官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余考官在市卫计委和人社部门的监督下临时抽签产生,其中招聘单位考官数不超过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布。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