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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三穗县2023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三穗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48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39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9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1)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随机抽选由三穗县司法局会同三穗县人民法院、三穗公安局从本县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三穗县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贵州省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向三穗县司法局提交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贵州省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表》。
四、资格审查
由三穗县司法局会同三穗县人民法院、三穗公安局组成资格审查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五、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三穗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三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三穗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1日—10月30日,每天上午9:30—11: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三穗县司法局
联系人:章祥勇
电话:0855-4522603
(三)报名材料
1.三穗县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或组织推荐表(纸质件一式三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期1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3张。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时间为30天。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穗县人民法院、三穗公安局、三穗县司法局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0855-4522603
特此公告。
三穗县人民法院 三穗县公安局 三穗县司法局
2023年10月9日
原文标题:三穗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zss.gov.cn/xwzx/tzgg/202310/t20231011_82722345.html
(编辑:tianmaol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