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因本次参考笔试人数较多,我县医疗机构检测能力有限,根据《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经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会同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持48小时内核酸结果进入考场。如不按时进行核酸采样,造成考生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非石阡县户籍的考生原则上由考生本人自行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石阡县户籍考生可于2021年12月3日08:00 -17:00 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石阡县体育场(泉都街道河西街文广局)集中采样,也可自行采样检测。
3.在石阡县采集核酸的考生原则上不发放纸质核酸检测报告单,如在2021年12月4日16:00时不能在手机上查询到核酸检测信息的可联系本人相应检测机构领取纸质报告单(中医院核酸采集点所采集人员核酸结果联系石阡县疾控中心检验科查询),县人民医院检验科15508563526,县疾控中心检验科18798039363。
4.本次考生核酸检测费用为考生自理,混检为10元/人、单检为40元/人(原则上本次检测为混检、特殊情况为单检),本次检测费用不提供发票。
5.在石阡县采集的考生在采集核酸前务必根据附件下载“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提前登记完善好个人信息,便于后期通过手机查询检测结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6.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提供本人签字疫情防控承诺书纸质版(详见附件2)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
附件:(1)“健康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个人信息登记和报告查询操作流程;
(2)石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来阡返阡考生无疫情接触史承诺书。
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2:
石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来阡返阡考生
无疫情接触史承诺书
按照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及最新指示精神,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14天内未到过境外。(如到过境外,请据实填写在补充内容处,并将我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附后)
二、本人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含中转、有居住、旅行史),居住地(村、居委会)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在前往贵县途中未到过其他疫情地停留(如到过疫区,请据实填写在补充内容处,并将我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附后)。
三、本人及家属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近期无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鼻涕、腹泻等感冒症状,现身体健康无异常。
四、如有发现新冠肺炎疫情及时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在卫生防疫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相关隔离治疗措施,并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人自愿签署承诺书,并对上述承诺内容负责,依法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补充内容:
承诺人(签字盖手印):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原文标题:关于石阡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核酸检测采样相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ywjj/tzgg/202111/t20211130_71842264.html
(编辑:yanghao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