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顺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优化人民警察队伍结构,增强公安机关活力,持续提升公安特警队伍反恐应急处突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和《贵州省特殊职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拟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7人。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2021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统一报考条件、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试结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制定招录实施方案、宣传动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共计划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7人(其中突击队员5人、狙击手2人),主要从事公安机关反恐等一线执法勤务工作。(具体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录范围与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此次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武警贵州省总队、四川省总队、重庆市总队2021年9月退役的男性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以上且从事特勤、特战、侦察、生化、爆破、反恐等岗位工作;贵州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满5年,2021年9月退役的男性士兵且从事特勤、特战、侦察、生化、爆破、反恐等岗位工作。
(二)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10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招录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少年管教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8、不符合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
四、招录程序及预计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将于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期间进行。
(二)技能测试,预计将于2021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进行。
(三)面试,预计将于2021年11月下旬完成。
(四)体检,预计将于2021年11月底完成。
(五)考察政审,预计将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在考察政审结束后,按程序办理公示和录用审批手续。
各招录环节时间以最终公告为准。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报名前,报考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行程码、健康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2021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报名表》(表样见附件3),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后用A4纸打印,以下简称《报名表》),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期间每日9:00-17:00持《报名表》和考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服役期满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士官退出现役证》,尚未办理《士官退出现役证》的人员须持所在部队支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的2021年度服役期满退役证明)、考生退伍前所在部队推荐信(须加盖支队、团一级以上公章,推荐信内容包括入伍、退伍时间,服役期间经历、所从事专业情况)、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一楼群众工作中心(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永丰大道11号)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确认栏”签名确认。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表》上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信息表》上须粘贴4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
报考过程中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在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一楼群众工作中心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按照《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2021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需准备报名资料清单》(详见附件4)要求提供材料。报名同时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现场进行审查结果反馈。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发放准考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后续招录环节的,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修改。
六、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工作在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承担技能测试的具体工作。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测试标准和相关要求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测试项目如下:
(一)突击队员
92式手枪快速射击,95式突击步枪对人体部位靶射击,五公里武装越野,400米障碍,13米抓绳上。
(二)狙击队员
88式狙击步枪对不动目标狙击,88式狙击步枪对人体部位靶狙击,五公里武装越野,400米障碍,13米抓绳上。
考生通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已领取准考证的考生需于2021年11月12日17时在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一楼群众工作中心(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永丰大道11号)统一集中,由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组织进行封闭式管理至技能测试结束。
考生在技能测试前须签订测试协议,须遵守招录单位制定的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的,取消其技能测试资格。技能测试各项目的测试标准及流程因保密需要采取测试当天现场公布的方式进行公示。
技能测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单项目最高成绩为100分并按比例折算成技能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名。
突击队员:射击成绩(92式手枪快速射击、95突击步枪对人体部位靶射击)×50%+五公里武装越野成绩×20%+13米抓绳上成绩×10%+400米障碍成绩×20%=技能考试成绩。
狙击队员:射击成绩(88狙击步枪对不动目标狙击,88式狙击步枪对人体部位靶狙击)×50%+五公里武装越野成绩×20%+13米抓绳上成绩×10%+400米障碍成绩×20%=技能考试成绩。
七、面试
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组织及考务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考官与考生均应双抽签确定考场及顺序。
参加面试人员为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和计划招录人数3:1及3:1以内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400米障碍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九、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计划招录人数总成绩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结束后即进入考察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公务员招考栏进行公布。
十、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与计划招录人数等额的比例组织开展,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人民警察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深入考察招录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招录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确保其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符合“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由考察对象所在部队出具服役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在考察中,经审定有“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公安局报省公安厅审核。经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安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需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招录单位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录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单位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处理。同时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政策咨询电话:
0851-33501528(安顺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51-33501576(中共安顺市公安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网”。
(三)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在整个招录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告知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等导致无法联系影响招录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2021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职位表.xls
附件2:疫情防控期间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及相关政策解读.docx
附件3: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2021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报名表.doc
附件4: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2021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需准备报名资料清单.docx
原文标题: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2021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nshun.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zp/202111/t20211103_71523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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