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遵义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公告
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加强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以促进其就业创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4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若干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黔人社发〔2021〕10号)精神,以及《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的公告》安排,现将汇川区招募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二、招募单位
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申请青年就业见习计划:
(一)依法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镇(街道)等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感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
(二)有负责见习生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辅导人员,并进行规范管理;
(三)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三、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内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由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余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对见习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并和留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见习期间,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标准据实补贴。见习单位在就业见习前、见习中与见习人员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不纳入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不能享受相关就业见习政策。
四、就业见习变动备案
就业见习人员退出、就业见习单位终止就业见习协议,就业见习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变动情况报汇川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见习有关优惠政策随即终止。
五、关于见习人员留用
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并按规定给予留用奖励。见习单位正式招用就业见习人员,应依法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缴纳社会保险等手续。
六、报名联系方式
有意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汇川区各类企事业单位,请于2021年9月31日前携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法人身份证、企业简介到汇川区就业局219办公室报名,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联系人:胡 敏 联系电话:28684022
遵义市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
原文标题:遵义市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遵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
文章来源:http://www.zyhc.gov.cn/xwdt/tzgg/202108/t20210813_69516043.html
(编辑:zhangfang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