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招录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录单位按管理权限报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基层锻炼
基层培养项目录用的人员,从录用之日起,5年内由用人机关(单位)安排到乡镇、派出机构或县直部门等基层锻炼2年(至少在乡镇锻炼1年),派出时间和锻炼地点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录用人员在基层锻炼期间,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他们在基层得到锻炼和提高;要加强对他们的考核考察,2年基层锻炼期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回用人机关(单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准确把握政策,坚持公开公正,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实施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执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贵阳市招录政策咨询电话(仅解答贵阳市招录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条件及其他报考政策,报考省直及其他市<州>职位考生可参考相应职位表咨询电话):
0851-87988909(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87989189(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处理网上在线报名、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报名缴费等技术问题):
0851-8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0851-86981370(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阳人事考试网”。
(四)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在整个招录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告知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等导致无法联系影响招录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录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六)考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贵阳市公务员招录专栏”及时获悉招录过程中各项信息和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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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贵阳市2018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职位表
2.贵阳市2018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招录应届本科生院校名单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6日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