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30 12:54:0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unyi.huatu.com/ 文章来源: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贵州人事考试网同步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威宁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遵义华图微信公众号(zunyihuatu),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851-28820443/13628526007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1日9:00—2020年10月15日12:00。
2.资格初审要求。资格初审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3.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修改。
4.2020年10月13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0年10月14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0月15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
5.本次招聘中,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需达到3:1方可开考(艰苦边远地区乡镇lt;不含街道办事处gt;招考职位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具体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对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未达到3:1的职位,按规定对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向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因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或无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退费。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9:00至14:00。
6.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10月11日10:00—10月15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7.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日9:00—2020年11月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威宁县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对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及服务期内的考核结果(或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持退伍证。
3.报考定向招聘村(居、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并经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村(居、农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的,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并经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lt;小gt;学教师、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5.定向招聘“威宁自治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所在乡(镇、街道)扶贫工作部门、县扶贫办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6.报考威宁自治县融媒体中心04岗位人员还须提供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内确定岗位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因考生未阅读通知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总成绩
1.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都须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威宁自治县融媒体中心01、02、03、04、05岗位进入面试人员须作专业技能测试。
此次专业技能测试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考评团队,采取封闭测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威宁自治县融媒体中心01、02、03、04、05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一次复检,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能递补。体检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
十、公示、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由自治县财政统一拨付工资,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十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威宁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聘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防疫工作的安排,做好个人防疫防护。
(四)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57-6232557(威宁自治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57-6650969(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十二、未定事宜,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招聘简章》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威宁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2:威宁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9月30日
(编辑:longyan01)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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