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体检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余庆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及职位条件、存在“不得聘用”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招聘对象的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余庆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余庆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需约定在服务地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余庆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项事宜通知均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yq.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或阅读后不按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本招聘方案由余庆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623388(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24706018(余庆县纪委监委)
0851-24706799(余庆县委组织部)
附件:余庆县2020年考核招聘“三支一扶”人员职位表
余庆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编辑:fengxue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