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8月26日、27日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合格人数按招聘岗位1:3比例划定,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分值100分,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笔试,逾期不参与笔试人员,将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公示及电话和短信告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生不足招聘岗位1:3比例按平均分划定面试分数线。进入面试者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逾期不参与面试人员,将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统一安排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到紫云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并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按照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相关管理办法实施。
2.聘用期间,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的相关待遇参照紫云县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及意外伤害险,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月(除五险+意外伤害险外),试用期满2500元/月(除五险+意外伤害险外),年度考核优秀次年月工资加200元。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协勤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不合格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聘。
5.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规定,本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县自然资源局:0851-35233547。
本公告由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8日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