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金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遵义金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九)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
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经遵义金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批准同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
经遵义金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批准同意的拟聘人员在遵义金控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金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五、待遇及管理
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遵义金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薪酬制度》文件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各环节其他通知事项将在遵义金控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面试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金控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提供成绩查询。
请报考者密切注意遵义金控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七、本招聘简章由遵义金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639641(金控集团人力资源部)
监督单位及电话:金控集团纪检监察部(0851-2822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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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xls
职位表.xlsx
遵义金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14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