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彻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九、递补
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进行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及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http://www.zybz.gov.cn/ztzl/rdzt/bzqrlzyhshbzzl/rszk/)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二)工资待遇:
1.文职辅警实行协议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合格后4000元/月,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享受区政府核定年终奖励,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政策内相关津贴;
2.聘用人员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岗位表
附件2: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18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0日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