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
报考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星期日)9:00—11:00。报考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以笔试成绩的高低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同一职位考生出现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阶段。
1、面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周六)。报考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考察
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或直接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必须主动配合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调查走访等形式,了解报考者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对在职人员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6.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应届毕业生需于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