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后,与贵州茅台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属贵州茅台医院合同制员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后,无执业资格证的医师应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护理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本年度内需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一律予以辞退,并退还安家费、购房补贴等费用。
(九)递补。
如有异常情况导致招聘名额不足时,递补比例不超过招聘人数的30%。
(十)招聘次数。
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招聘考试,招满为止。四、薪酬、培训及福利待遇
(一)副院长:待遇面议。
(二)学科带头人。副主任医师考核后年薪50万元,主任医师考核后年薪60万元。提供住房一套(不小于120平方米),提供配套科研经费。特殊人才经集团公司批准,可适当提高待遇。
(三)高级职称及高学历人才。引进人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博士学历学位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费和30万元购房补贴,在三级甲等医院临床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全日制脱产双证博士再增加1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学历学位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费和10万元购房补贴。未购房之前,可入住医院人才公寓,或发放房租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第一类2000元/月、二类高层次人才1500元/月。
(四)其他人员。在贵州茅台医院筹建期间,为提高新招聘人员的业务水平,除少部分留用外,大部分派往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培训,包括北京大学第一人民医院、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陆军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和陆军军医大学新桥医院等知名医院。送外培训之前,由贵州茅台医院与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培训后至少应为贵州茅台医院服务10年,如有违约应赔偿经济损失。
1.上岗人员: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在原单位本次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需提供原单位有效证明材料),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享受集团公司同级别正式职工薪酬待遇;不足2年的,录用后按照集团公司现行薪酬制度执行。正式在贵州茅台医院上岗后,按照医院通过的薪酬方案享受待遇。
2.送外培训人员:本科学历及以下人员每月按4500元计发生活费,硕士研究生每月按6000元计发生活费,博士研究生每月按8000元计发生活费,不再计发其他待遇。住宿费每月定额补助1000元,车船费按一年报销两个来回,培训费实报实销。
3.引进人员中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有规培资格证的给予10万元安家费,只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规培资格证的给予5万元安家费。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社保处和职工医院共同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51-22386021
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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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茅台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贵州茅台医院(筹)
2018年4月9日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