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资格复审时还未获得毕业证书的2018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铜仁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一)面试
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面试考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区〈县〉的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体能测评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招录单位的市主管部门负责体能测评的实施工作,体能测评考点设在本市政府所在地城市。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能测评结束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必须在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本简章规定“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法院录用司法警察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公安厅审核,森林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林业厅审核。经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贵州省相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解答报考条件、职位要求条件及其他报考政策):
0856-5225519 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六大类机关)
0856-5223368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行政机关)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处理网上在线报名、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报名缴费等技术问题):
0856-5234300 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0856-5225812 中共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录“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网”( http://www. trzzb.gov.cn)、“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tr.gzrst. gov.cn);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四)本次招录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1.铜仁市2018年法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
2.铜仁市2018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中 共 铜 仁 市 委 组 织 部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6日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