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考生是否为公务员(参公),以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13号,中直工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处,邮编100032。请在信封上注明“中直工委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三、现场复核
请所有考生携带资格复审时邮寄的所有材料原件,于2018年3月8日上午8时15分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机关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会议室接受现场复核。
四、专业考试
现场复核结束后随即进行专业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时间约为2个小时。中直党校进修部教学岗主要考察公文写作能力,中直党校财务岗主要考察会计实务。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别于2018年3月8日下午和3月9日下午进行。
(一)报考中直党校进修部教学岗职位的考生于3月8日下午进行面试。请报考该职位的所有考生于当日下午13:00前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机关门口集合。
(二)报考中直党校财务处财务岗职位的考生于3月9日下午进行面试。请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3:00前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机关门口集合。
面试于当日下午1时30分开始。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专业考试和面试资格。
(二)现场复核和面试前,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请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
(三)考生按照报考职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时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五)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面试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不得逗留,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六)请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我委电话无来电显示,请注意接听。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可乘坐地铁4号线由灵境胡同站下车后向北300米至丰盛胡同)。
联系方式:010-8308411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基本情况表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同意报考证明
4.待业证明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