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黔教(委)发〔2020〕17号)精神及中共安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市新增编制使用数额的函(安市编办〔2020〕10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一) 招聘人数:40名。
(二) 招聘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镇宁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报考小学岗位的必须是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幼儿园岗位必须是2020年应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不限。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详见《镇宁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岗位一览表》)。
4.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已签订合同的2020年特岗教师。
2.截止2020年10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犀牛路42号(原老教育局)
3.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55号)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次(建档立卡户除外)。
3.报名提供资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时填写《镇宁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报名表》,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学科要求的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5.其他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代报人需持有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告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空缺岗位不再顺延替补。
五、考试及总成绩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分值100分。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17:00;领取地点:镇宁自治县犀牛路42号(原老教育局)。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 )上午9:30—12: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关注并查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笔试考试,按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镇宁自治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镇宁自治县范围内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办统一部署,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办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和单位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试用期内(试用期1年)未取得相应学段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教师学校小学六所(县第一小学招聘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2名;县第二小学招聘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3名;县第三小学招聘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2名;县第四小学招聘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3名;县第六小学招聘语文教师3名,数学2名;县实验小学招聘语文2名、数学3名),幼儿园一所(县第一幼儿园招聘教师10名),聘用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选任教学校。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镇宁自治县招聘办。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招聘过程中,镇宁自治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注意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作好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扫健康码、中风险地区需出具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应工作。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办研究确定。
十、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6226454
监督电话:0851-36222558
附件:1.镇宁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岗位一览表.doc
2.镇宁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用A4纸下载打印报名表,本人拿到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3.镇宁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doc
镇宁自治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