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职位(考生只需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方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行测+申论)/2*50%+面试*50%)因为行测和申论的总分是200分而成绩计算是百分制,所以要除以2
特殊职位(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方法
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业算法详见下表:
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
科技部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
银保监会 |
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总成绩(按1:1折算为百分制后)占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 |
国家文物局 |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X50% + 面试成绩X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X15% |
(编辑:fengxue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