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安顺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面向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41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遴选职位详见《安顺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安顺市县(自治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安顺市县(自治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
3、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部分职位要求3年及以上县以下(含县)基层工作经历(具体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1979年9月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一般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人员应具有与遴选职位相应层次的职务职级;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9月18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六)。
报名地点:各遴选机关指定地点。
报考人员须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或安顺党建网上下载《安顺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仔细阅读,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请在报名时限内准备下列材料:
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自行下载填写,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机关党组<党委>和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②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表彰嘉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电子档(文件名称为身份证号,JPG格式,20kb以内)。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内容包括: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委托原因、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若报名信息出现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按照公务员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各遴选机关须组织报考人员认真填写《安顺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
2、资格审查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