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教师招聘考试

您当前位置:遵义华图教育遵义人事考试 > 教师 > 招考信息 > 成绩查询 > 2020年碧江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公示及面试公告

2020年碧江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公示及面试公告

2020-08-08 09:27:33 遵义教师招聘考试 //zunyi.huatu.com/ 文章来源:碧江区人民政府网

该公告已过公示时间,对该公告内容进行下架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试题练习】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题目中犯罪人已经看到王某昏迷倒地,说明不法侵害已经停止而不是正在进行中,不满足正当防卫的时间要件,不构成正当防卫。张某仍猛刺王某心脏的行为具有杀死王某的故意,从而造成王某死亡的结果,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因此,选择D选项。

(编辑:贵州华图)
遵义华图:zunyihuatu
想考上事业单位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万+
阅读量
150w+
粉丝
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