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雷山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伍建设,有效处置各违法占地、违法开采、违法建设行为和处理各种因土地和建设发生矛盾相关事宜,适应当前自然资源点多面广的执法形势需求。雷山县自然资源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协勤人员,特制定本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山县自然资源局、雷山县纪委监委配合实施。
三、招聘岗位
雷山县自然资源局共招聘专职协勤人员20名(男性17名、女性3名)。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无违法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政治思想可靠、热爱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执法工作作贡献的男、女性公民。
3.限雷山县户籍。
4.年龄为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男生身高不低于1.6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盲视、无传染性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6.高中及以上学历。
7.具备以下条件者在相同成绩下优先考虑:
(1)退伍军人;
(2)全日制法学类大学专科以上文凭者;
(3)全日制建筑类大学专科以上文凭者;
(4)取得国家计算机操作使用等级资质证书者;
(5)具有写作特长工作者。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审查、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3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身体原因不宜进入协助执法队伍工作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至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龙头街道城南社区2栋8号)
3.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蓝底1寸5张;
(3)毕业证、学位证(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义务兵、退伍士官须持县民政局或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6)报考人员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须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费100元/人,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体检费自理。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内容为: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雷山县自然资源局共同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
3.领取笔试证时间:2020年8月12日下午14:00-17:00。
4.笔试时间:2020年8月13日下午14:30-16:30。
5.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此次面试的资格。
5.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时间以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如果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情况,将以面试分值高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轮环节。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统一安排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到雷山县人民医院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并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和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审批与人员聘用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雷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协勤专职人员审批表》,报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后,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
政审合格者,经公示无异后,拟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评定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1.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协勤专职人员,主要协助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和日常事务工作等。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评定合格后,基础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绩效工资780元/月给予保障。不提供食宿,提供相关培训。退伍军人免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依法为被聘用者缴纳社会保险。
4.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专职人员按照用人单位的上班作息时间进行管理,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周末调休。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次专项考试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九、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属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十二、联系电话:
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3338805
雷山县自然资源局:3331329
附件:1.1:雷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执法协勤岗位报名表.doc
2:雷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协勤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