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保障县域经济及持续健康发展,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公证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在凤冈县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凤冈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于2020年4月7日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临聘公证员1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资格要求:经司法部任命的公证员。
(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六)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 从业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
3.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工作人员。
四、工资待遇
合同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险。
五、工作地点
凤冈县公证处。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10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1.报名地点:凤冈县司法局(凤鸣大厦7楼)办公室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咨询电话:0851—25222054(凤冈县司法局办公室)。
七、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1.《凤冈县司法局招聘临聘公证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3张。
5.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则立即解除合同,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凤冈县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九、其他相关事宜
1.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十、考试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凤冈县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的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获第一名的按规定进行体检、政审。
2.面试时间:2020年4月12日。
3.面试地点:凤冈县司法局会议室(凤鸣大厦7楼)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凤冈县司法局政工科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凤冈县司法局招聘公证员报名表
凤冈县司法局
2020年4月7日
附件:
凤冈县司法局招聘临聘临时公证员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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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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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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