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工会工作者队伍,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根据省、市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经遵义市总工会同意,结合我县工会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会社会化工作者,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 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作者5名,(其中县经开区工会1名、子营街道工会1名、白泥镇工会1名、龙溪镇工会1名、构皮滩工会1名)。
二、招聘方式和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 面试、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通知等相关事宜将在余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余庆县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
2.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WPS、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网络管理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应变能力强,能胜任工会工作;
4.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工会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会社会化工作的。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
2.报名地点:余庆县总工会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户口簿原件验证,交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验证,交复印件1份;
毕业证书原件验证,交复印件1份;
4.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宋娥 电话:24621328
5.报名费:100元
6.资格审查由县总工会抽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环节,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实有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确定
面试结束后,统计并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者,综合成绩分别按初级1分、中级2分、高级3分进行加分。从事工会社会工作不足6年的参加新聘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公开招考,连续从事工会社会化工作每满12个月加1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加分
总成绩在余庆县政府网站上公示。
4.体检
由县总工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负责。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并列且依次排名后超过聘用职位总数,取笔试成绩由高者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重新面试,以新的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由县总工会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合格者列为拟聘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聘用
拟聘对象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在余庆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完善聘用手续予以聘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且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有情况反映,但一时无法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
1.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构成,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基础工资: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2.2 倍—2.6 倍以下(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今后,工资倍数可随物价上涨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工龄工资: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月工资 100 元,一年一调。工龄工资自首次与县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如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可套改相应的工资待遇。
2.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由用人单位自行筹资发放。
3.根据《劳动合同法》《遵义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新聘用工会社会化工作者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获得用人单位与县总工会认可方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试用合格后与县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2年一签,合同期满2年,且自愿留任的,续签劳动合同。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第3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4、纪律监督:坚持公开报名、公开资格审查结果、公开考核成绩与考试成绩、公开面试结果“四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考条件的;
2.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3.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在合同期内因病、因残不能适应工作的。
六、招聘及后续事宜严格按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办理,未尽事宜,由余庆县社会化工作者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七、本方案由余庆县社会化工作者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4621328(余庆县总工会办公室)
附件:余庆县总工会公开招考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报名表(点击下载)
(编辑:moxin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