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一)01岗位以01、02、03岗位的总成绩排名合并计算,取总成绩的前2名进入体检。
(二)01岗位体检人员产生后,02、03岗位根据笔试、面试后核定的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一样,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都一样,则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一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六)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空缺岗位纳入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彻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二)工资待遇:
1.合同制工勤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5]202号)相关规定及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现行合同制工勤工资标准执行;
2.文职辅警实行协议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合格后4000元/月,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享受区政府核定年终奖励,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政策内相关津贴;
3.聘用人员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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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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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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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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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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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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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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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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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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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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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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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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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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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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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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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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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岗位聘用人员由01、02、03岗位总成绩第一、第二名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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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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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及一线部门文职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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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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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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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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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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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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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及一线部门文职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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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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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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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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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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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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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1日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