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第二人民医院是经铜仁市委、市政府同意,由政府举办(筹建)的二级综合医院,编制床位为500张,属于财政拔款、二类公益事业单位,单位办公地点在原铜仁市人民医院老院区。根据医院建设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市组通〔2012〕7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市第二人民医院决定2018年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3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直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向社会计划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30名,招聘职位及资格详见《2018年铜仁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2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截止于2018年5月21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4.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