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创建于1947年,前身为大连医学院,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医学本科院校。1953年成为原卫生部直属高校,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为服从国家“三线”建设战略和支援贵州建设,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学校整体搬迁至贵州省遵义市,更名为遵义医学院。学校占地面积2500多亩,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下设28个教学院系、4所直属附属医院、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近五年来,学校承担各级科研项目235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3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数10年中有9年在贵州省高校中位居第二。连续3年获得贵州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共3项(全省共11项)。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1999年至今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美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等近30个国家和地区高水平大学及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深层次的科研合作。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29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遵义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