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湄潭县人民医院现有人员结构,不断提升医疗诊治水平,更好地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计划通过专场招聘形式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一批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充实到湄潭县人民医院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投递邮件、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面谈)、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湄潭县人民医院计划公开招聘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8名,具体招聘职位及专业要求等详见《湄潭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5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往届毕业生报名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资格条件资料(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原件的(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书面承诺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投递邮件、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面谈)、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五、发布招聘简章
根据招聘计划安排,此次公开招聘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投递邮件
应聘人员根据职位条件及相关要求,结合个人情况在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自行下载《湄潭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善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职位表中 公布的招聘单位邮箱。
投递邮件以后,应聘人员要通过职位表中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随时进行沟通,了解招聘报名及面试地点和其它要求。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