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人事考试网温馨提示: 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省、市(州)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招录方案》的通知已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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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要求。经研究,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在2018年开展省、市(州)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工作(以下简称“基层培养项目”)。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州省2018年省、市(州)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招录方案》(以下简称“招录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在贵州省代表团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围绕我省发展的三大奋斗目标和三大战略,拓宽用人视野和渠道,从全国重点高校及相关院校应届毕业生中 公开招录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充实省、市(州)级机关,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基层培养项目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程序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环节进行。
报考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的考生,可不受2年基层工作经历限制,录用后5年内由用人单位安排到基层单位锻炼2年。
三、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录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辖区的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省直、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黔东南州6个考区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自行面向社会发布各辖区基层培养项目招录方案,并负责各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四、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省(不含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基层公务员培养项目计划招录公务员120人。其中省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67人;市(州)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53人。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2018年省、市(州)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职位表》(附件1),(不含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
五、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国家部分重点及相关院校(名单附件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含2016届、2017届毕业离校未就业人员)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学历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含2016届、2017届毕业离校未就业人员)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学历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