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各招考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0人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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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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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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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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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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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部教学岗(100210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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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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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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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1113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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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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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1115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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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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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13203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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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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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1370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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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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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14106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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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财务岗
(1002100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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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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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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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13229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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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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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1372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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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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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13774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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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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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1390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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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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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1390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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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面试资格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首批进入我委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且拟参加面试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基本情况表》(附件1),于2月8日16点前通过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至zzgwgbc@126.com,确认参加面试。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经本人签名,拍照或扫描后于2月8日16点前发送至zzgwgbc@126.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请考生于2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我部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照片需与报考时提供的一致;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学习经历各阶段需注明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四)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会计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编辑:遵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