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
2017-09-20 09:27 遵义人事考试网 //zunyi.huatu.com/ 文章来源:遵义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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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
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上午。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分值 |
考试时长 |
8:30—10:00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150分 |
90分钟 |
10:00—12:00 |
综合应用能力 |
150分 |
120分钟 |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综合成绩为笔试各科目之和折算为百分制,以40%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公示。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按照《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拟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
(6)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岗位一览表》 相关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0851—85360076,85360373。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分值:采取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公示。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按要求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zjs.gov.cn)上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编辑:遵义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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