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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鼓励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结合金沙县乡村幼儿园实际,拟公开招募志愿者到乡村幼儿园服务。现将相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招募名额:本次招募志愿者372名(编制外),全部派遣到乡村幼儿园从事幼教志愿服务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金沙县2016年公开招募乡村幼儿园志愿者岗位一览表》。

  二、服务期限

  本次招募的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服务合同自然解除。

  三、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四、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招募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选岗、签订服务协议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时间:2016年8月25日。

  方式: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招考招聘”专栏(http://www.gzjinsha.gov.cn/)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从事幼教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8年8 月31日—1986年 8月31日之间出生,含当日)。

  (4)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中的工作任务。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计生工作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4)受党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报名时间

  2016年9月5日--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

  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金沙县成治路二小门前教育局办公楼四楼)。咨询电话:0857-7221239。

  4.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

  (1)《金沙县2016年公开招募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报名登记表》一份(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完整并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1张贴报名表左上相片框内,另3张贴在报名表指定的位置)。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笔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金沙县教育局抽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开始。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卫生学以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复习资料。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五)体检

  根据招募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如体检均合格,选岗时无弃权人员,则组织对末位并列的应募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为招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募,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募人员负责。

  (六)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组织选岗。如在规定时间不参加选岗的,作弃权处理,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签订协议

  选定岗位后,由志愿者本人与县教育局签订《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到服务乡(镇、街道)报到。志愿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服务资格。

  五、政策待遇

  本次招募的金沙县2016年乡村幼儿园志愿者享受以下待遇。

  (一)生活补贴。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由县财政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并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具体缴纳数额及个人分担比例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服务期间满后被正式招考录(聘)用到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参加本次志愿服务期可计算工龄。

  (三)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需终止服务的,必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离职的,以后不予出具任何证明。

  六、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7221239(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县纪委)

  0857-7221874(县委组织部)

  七、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县2016年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招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负责本次招募的具体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金沙县2016年公开招募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2、金沙县2016年公开招募乡村幼儿园志愿者岗位一览表

  金沙县2016年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招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5日 

(编辑:遵义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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